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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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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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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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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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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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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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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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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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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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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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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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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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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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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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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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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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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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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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优待待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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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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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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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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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抚恤优待对象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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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抚恤优待对象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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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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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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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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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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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五十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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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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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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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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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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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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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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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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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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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八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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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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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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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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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公布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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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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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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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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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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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 根据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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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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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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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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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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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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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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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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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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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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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烈士纪念设施等级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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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 根据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七条: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分级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定。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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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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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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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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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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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和补换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0878-60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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